工信部出台20条政策措施 支持中小企业复工复产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统筹抓好“六稳”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帮助广大中小企业坚定信心,强化措施,实现有序复工复产,渡过难关,2月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采取六方面20条措施,帮助广大中小企业坚定信心,强化措施,实现有序复工复产,渡过难关。
第一,全力保障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具体包括加强分类指导、推动落实复工复产措施、强化复工复产要素保障、发挥中小企业服务疫情防控作用四项措施。《通知》要求,对纳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中小企业,要配合做好相关保障工作。对有条件、有意愿转产防疫物资的中小企业,要“一企一策”,全力帮助协调解决转产过程中的问题。
第二,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财政扶持。一是推动落实国家对防疫重点企业的财税支持政策,协助纳入中央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本地中小企业按政策规定申请贴息支持和税收优惠;二是鼓励地方政府出台相关财政扶持政策;三是推动加大政府采购和清欠工作的力度。
第三,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扶持。一是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二是强化融资担保服务;三是创新融资产品和服务;四是加快推进股权投资及服务。
第四,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创新支持。一是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相关技术与产品创新,鼓励“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针对新冠肺炎防治,在检测技术、药物疫苗、防护装备等方面开展技术攻关和生产创新;二是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大力推广面向中小企业的互联网平台服务,积极推行网上办公、视频会议、远程协作和数字化管理,加快5G、工业互联网应用部署,推广一批适合中小企业的工业软件应用;三是支持企业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引导大企业及专业服务机构面向中小企业推出云制造平台和云服务平台,推动中小企业业务系统云化部署,对接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低成本、模块化的智能制造设备和系统在中小企业部署应用;四是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展,加快落实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的作用,带动产业链中小企业协同开展疫情防控、生产恢复与技术创新。
第五,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一是发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作用;二是加强培训服务,通过开展线上培训等形式,给中小企业送政策、送技术、送管理;三是加强涉及疫情的相关法律服务。
第六,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一是发挥各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协调机制作用;二是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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